开始处理粘结剂之前,注意下列信息!
- | 各国安全和劳动保护规定 |
- | 制造商的安全数据单 |
- | 粘结剂筒上的操作说明 |
储存:
干燥储存,温度 15 ℃ - 25 ℃。
保存期限:
粘结剂筒上标有有效日期。
粘结剂只能在该有效日期之前使用。
表面的预处理:
参见车辆专用的维修说明或提示。
需要的喷枪:
用于 2x290 ml 容器的喷枪 81 49 2 355 475
粘结剂筒(2x290 ml)准备工作:
用过的粘结剂筒如果未超过有效期限限,可以换上新的混合管继续使用。
粘结剂筒的准备温度最低为 20°C。
28 ℃ 时粘结剂处理时间为 35 分钟,18 ℃ 时粘结剂处理时间为 50 分钟
取下粘结剂筒背面上的密封盖。取下固定装置和连接管。刺破粘结剂筒。放上连接管并将粘结剂筒插入喷枪中。排出两种粘结剂成份。粘结剂成份均匀挤出,安装混合管。只能使用随同粘结剂筒供货的混合管。将混合的粘结剂挤出约 10 cm。
之后才可将混合粘结剂单侧涂敷到粘结面上。
粘结剂的涂敷:
粘结剂条的位置和厚度可以从车辆专用的维修说明中获悉。
涂敷粘结剂后检查,粘结剂筒上后部是否排出粘结剂成份。如果是,取消粘结过程。清洁新零件。使用新粘结剂筒。与国家专用的热线服务联系。
用剩余的粘结剂将污物立即去除。
已硬化的粘结剂只能用机械方法去除。
硬化时长:
在粘结剂硬化前不允许移动车辆。
如果车辆专用的维修说明中没有其他标准,则适用下面的硬化时间:
粘结剂 K2 (2x290 ml):
注意!在前 12 小时内不允许使用烤灯或加热舱来加速硬化!
以下时间后达到车辆上的安装工作强度:
物体温度 18 ℃ 时 12 小时。
下列条件下达到车辆的运行强度:
物体温度 18 ℃ 时 48 小时。
注意!更新整个侧柱时(非部分更新),硬化时长增加到 24 小时,直到安装工作开始。
粘结剂废弃物处理:
已硬化的粘结剂作为普通废弃物进行处理。
空的粘结剂筒也作为普通废弃物进行处理。
未硬化的粘结剂以及粘结剂和溶剂混合物均必须作为特殊垃圾进行处理。
这些处理说明适用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对于其他国家,应遵守这些国家的规定,尽管可能与德国的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