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 10 ... 汽车大灯水平调整的测试要求
注意!

将车辆降到升降台上后,不允许立即调节大灯。在这种情况下,在调节大灯前必须通过本车车桥将车辆移动约 15 m。


注意!

注意大灯调节装置操作说明!
大灯调节工位必须符合德国国家道路运输型式认证法规 29 条附件 8d(或 ISO 10604)的规定!
这些规定请查阅 "BMW 修理厂设计规划原则" 。
(可在 ASAP 门户网站上,第 3.2.6.1 章大灯调整场地中找到)


  • 将车辆停放在平坦的地面上。
  • 更新损坏的玻璃和反射镜以及发黑的灯泡。
  • 检查大灯相对于车前盖的调整 (间隙尺寸) 是否正确。
  • 检查轮胎充气压力,如有必要进行校正。
     
    仅限卤素大灯、前雾灯和动态标志灯大灯(动态光点)。有自动大灯光线水平调整的车辆不需要:
  • 对驾驶员座椅施加相当于一个人重量的负载 (约 75 kg)。
  • 汽车装满燃油或在行李厢中装载相应的配重。
  • 打开点火开关。
  • 手动大灯光线水平调整:将手轮置于零位置 (1)。
  • 灯开关必须位于“近光灯/行车灯”位置(3)!
  • 不可在灯开关位置为“自动车灯控制”时进行大灯调节(2)!
  • 带氙气灯或 LED 的规格 (自动大灯光线水平调整):在打开灯光后等待 80 秒钟。在此过程中不得行驶车辆并避免震动。
注意!

在测量和调整过程中,不要移动车辆和方向盘!
车轮必须处于直线行驶位置!



注意!

为正确测量 / 调节,需准确定位大灯调节装置 (1)!
大灯调节装置 (1) 必须垂直于车辆纵轴线!
这适用于所有大灯!


将大灯调节装置 (1) 居中置于车辆 (2) 前,相距 (A)  =  10 cm
将大灯调节装置 (1) 与激光束 (3) 对齐。为此激光束 (3) 必须指向两个合适的点,例如用箭头标记的点。
注意!

在车辆上定义两个参考点,以便对齐大灯调节装置!
点应尽可能相互拉开距离!
饰件是不合适的!


如果大灯调节装置 (1) 没有激光束 (3),则根据后视镜中的线进行类似校准。
注意!

大灯调节装置 (1) 始终定位在外层大灯 (2) 上!


凸透镜的中心(1)必须与大灯中心(2)水平对齐。
通过升高或降低大灯调节装置进行修正。

定位正确时,大灯的明暗截止线(用箭头标记出)必须位于调节装置凸透镜的中心:
  1. 大灯调节装置过低。
  2. 大灯调节装置正确定位。
  3. 大灯调节装置过高。
凸透镜的中心(1)必须与大灯中心(2)垂直对齐。
通过向左右侧移大灯调节装置来进行修正。
 
 
 
 
 
 
 
 

提示:

图片显示的是卤素大灯的灯光效果示例。
各类型大灯的灯光效果概述。


 
将大灯调节装置上的标记线 {M} 调整为大小 {e}。大灯调节装置上的刻度对应于距离 10 m 时的坡度,以 cm 为单位。
 
大灯调节装置中大灯的明暗截止线
 
{e}
大灯调整尺寸:
-
数值在 大灯外壳上,对于生产日期至 2011 年的车辆来说在 型号铭牌上,以 % 为单位。
(例如:大灯调节装置上的 1.0% = -10 cm/10 m = -1.0%
-
数值 1.0 % 适用于 BMW Group 的所有车辆 (调节值 - 1.0 %)。
-
例外:E53、E70、E71、E72、E83、F15、F16、F25、F26、R60、R61、F60。 1.1 % 适用于这些车辆 (调整值 - 1.1 %)。
前雾灯调整尺寸:
-
适用于所有 BMW Group 车辆的数值 2.0 % = -20 cm/10 m = - 2.0 % (大灯调节装置上)。
动态标志灯大灯(动态光束)的调整尺寸:
-
适用于所有 BMW Group 车辆的数值 0.0 % = 0 cm/10 m = 0 %(大灯调节装置上)。
 
{H}
大灯中心相对基准面的高度
{h}
{H} - {e} = 标记线相对基准面的高度
+
中心标记 = 远光灯的中点
{M}
大灯调节装置的标记线
{S}
车辆基准面和大灯调节装置
 
上面描述的调整尺寸 {e} 仅适用于 ECE。留意各国不同的规定,例如:
大灯调整尺寸, 美国:大灯调节装置上 0.7% = -7 cm/10 m = - 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