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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结剂 K1 提示
注意!

开始处理粘结剂之前,注意下列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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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安全和劳动保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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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造商的安全数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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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结剂筒上的操作说明



储存:

干燥储存,温度 15°- 25°C。

保存期限:

粘结剂筒上标有有效日期。

粘结剂只能在该有效日期之前使用。

表面的预处理:

预处理取决于待粘贴的材料及其涂层。

需要的喷枪:

喷枪一览图

不要使用压缩空气驱动的喷枪!

检查喷枪:

喷枪的活塞头必须具有均匀的接触面。不允许有零件突出接触面,因为这可能导致粘结剂筒底部损坏。

首次使用新的喷枪时应从最慢的进给速度开始。

然后提高进给速度,不得损坏粘结剂筒。

粘结剂筒的准备:

用过的粘结剂筒如果未超过有效期限限,可以换上新的混合管继续使用。

粘结剂筒的准备温度最低为 20°C。

将粘结剂筒装入喷枪中。

手动顶着粘结剂筒的底板按压柱塞杆。

取下密封盖,并且让两种粘结剂成份溢出。粘结剂成份均匀挤出,安装混合管。只能使用随同粘结剂筒供货的混合管。将混合的粘结剂挤出约 10 cm。

之后才可将混合粘结剂单侧涂敷到粘结面上。

混合后粘结剂的处理时间为 2 小时。只有当 1 小时内没有物质流出混合器时,才需要更换混合器。

粘结剂的涂敷:

粘结剂条的位置和厚度可以从车辆专用的维修说明中获悉。

涂敷粘结剂后检查,粘结剂筒上后部是否排出粘结剂成份。如果是,取消粘结过程。清洁新零件。使用新粘结剂筒。与国家专用的热线服务联系。

用剩余的粘结剂将污物立即去除。

已硬化的粘结剂只能用机械方法去除。

硬化时长:

在粘结剂硬化前不允许移动车辆。

用手指甲检查粘结剂的硬度。

如果无法再用手指甲压入粘结剂,则可移动 (无发动机力) 车辆以便其他操作步骤 (例如喷漆)。

下列条件下达到车辆的运行强度

物体温度 15 °C 时 48 小时。

物体温度 23 °C 时 10 小时。

物体温度 60 °C 时 1 小时。

物体温度 85 °C 时 0.5 小时。

注意!

使用热辐射装置时物件温度不允许超过 85 °C。过高温度会损坏粘结剂。



粘结剂废弃物处理:

已硬化的粘结剂作为普通废弃物进行处理。

空的粘结剂筒也作为普通废弃物进行处理。

未硬化的粘结剂以及粘结剂和溶剂混合物均必须作为特殊垃圾进行处理。

这些处理说明适用于德意志联邦共和国。

对于其他国家,应遵守这些国家的规定,尽管可能与德国的规定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