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54.10-P-0038A
保养信息:保持展览和示范车上的车载电气系统电压
19.02.2020
我们特此声明, 为支持展示厅中车辆上的车载电气系统, 必须连接充电器. 使用的充电器电流应至少为 40 A.
同时, 请告知进行试驾的客户, 车辆中的电气系统用于行驶过程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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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率要求取决于使用的车辆功能. 如果实际功率要求高于 40 A, 则必须相应地使用更大功率的充电器, 以支持车载电气系统. 对于未使用的车辆, 必须在停放 6 周后进行蓄电池保养 (充电). 之后, 必须每 6 周进行一次蓄电池保养.
请注意, 此工作不属于保修和善意索赔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