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80.20-P-0005FG
中央锁止系统 (CL (ZV)), 功能
20.10.2017
型号
213
P80.20-3884-79
A1
仪表盘
H2/1
右侧蜗牛喇叭
A2/18
调频 (FM)、调幅 (AM)、中央锁止系统 (CL)、数字广播 (DAB) 和 KEYLESS-GO 天线放大器
H4/61
仪表盘扬声器
A2/32
后车窗天线
M14/10
油箱盖中央锁止系统促动器
A8/1
遥控钥匙
M14/21
左前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26/17
主机
M14/21s1
左前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40/8
音频/驾驶室管理及数据系统 (COMAND) 显示屏
M14/22
右前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85
左前车门锁
M14/22s1
右前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85m1
左前车门中央门锁电机
M14/23
左后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85m4
左前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装配扩展型防盗保护装置/代码 (885))
M14/23s1
左后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85s1
左前车门安全锁销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M14/24
左后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85s2
左前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M14/24s1
右后车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A85s3
左前车门内拉手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N2/10
辅助防护系统控制单元
A85s4
左前车门外部操作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N10/6
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A85/1
右前车门锁
N10/8
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A85/1m1
右前车门中央门锁电机
N69/1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
A85/1m4
右前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装配扩展型防盗保护装置/代码 (885))
N69/2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
A85/1s1
右前车门安全锁销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N69/3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
A85/1s2
右前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N69/4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
A85/1s3
右前车门内拉手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N69/5
KEYLESS-GO 控制单元
A85/1s4
右前车门外部操作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N73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A85/3
左后车门锁
N112/9
HERMES 控制单元(装配 HERMES UMTS/代码 360 或装配 HERMES LTE/代码 362)
A85/3m1
左后车门中央门锁电机
S15/1
行李箱盖解锁按键(车型 213.0/1,行李箱盖遥控关闭/代码 881 除外)
A85/3m4
左后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装配扩展型防盗保护装置/代码 (885))
S62/20
加油安全识别开关(车型 213.016/050/053/153/216)
A85/3s1
左后车门预锁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S85/5
左前车门中央锁止系统内部开关
A85/3s2
左后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S85/5s1
中央锁止系统“开启”开关
A85/3s3
左后车门内拉手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S85/5s2
中央锁止系统“关闭”开关
A85/3s4
左后车门外部操作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S85/6
右前车门中央锁止系统内部开关
A85/4
右后车门锁
S85/6s1
中央锁止系统“开启”开关
A85/4m1
右后车门中央门锁电机
S85/6s2
中央锁止系统“关闭”开关
A85/4m4
右后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装配扩展型防盗保护系统/代码 (885))
S88/6
独立的行李箱盖锁止开关(车型 213.0,装配独立的行李箱盖锁/代码 887)
A85/4s1
右后车门预锁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S88/8
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外部操作开关
A85/4s2
右后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S88/10
行李箱盖紧急开启开关(装配代码 213.0,加拿大版/代码 460 或美版/代码 494)
A85/4s3
右后车门内拉手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CAN A
车载智能信息系统 CAN
A85/4s4
右后车门外部操作微动开关(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CAN B
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A85/5
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
CAN D
诊断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A85/5m1
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马达
CAN HMI
用户界面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A85/5s1
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主卡槽开关
HSVL
高速视频链接
H2
左侧高音喇叭
中央锁止系统 (CL [ZV]),概述
中央锁止系统 (CL) 以电动方式锁止和解锁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和油箱盖。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是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主控制单元。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检查所有功能请求并确定锁止还是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这取决于驾驶员侧门的状态(开启或关闭)。
i
型号 213.016/050/053/153/216
为车辆加油前,通过驾驶员车门中的加油安全识别对燃油箱排气。加油安全识别开关的状态由左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
中央门锁 (CL) 包含以下分功能:

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解锁或锁止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电动关闭功能的功能顺序(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可如下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用遥控钥匙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使用中央锁止系统前车门内拉手开关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通过紧急系统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装配 HERMES UMTS/代码 360 或 HERMES LTE/代码 362)
此外,在特定条件下启用以下自动功能:

自动锁止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发生碰撞时紧急开启的功能顺序
i
型号 213
带代码896 (通过移动电话访问汽车和驾驶授权)
可使用授权移动电话而非遥控钥匙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i
型号 213.0
带代码887 (独立行李箱锁)
机械锁止行李箱盖:
促动单独行李箱盖锁止代表忽略了行李箱盖开启请求。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直接读取行李箱盖锁开关的状态并将其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发送至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随后封锁来自其他控制器的开启请求。
使用遥控钥匙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附加功能要求

电路 15C关闭(当用车门锁定和关闭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时,允许电路 15R)
用遥控钥匙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使用遥控钥匙可“全部”或“选择性”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如果同时按下遥控钥匙上的解锁和锁止按键 5 秒,则系统在“全部”和“选择性”之间变换。指示灯用于对遥控钥匙进行照明。
全部解锁:
按下遥控钥匙上的解锁按键时,所有车门及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均会解锁。允许打开行李箱盖。
选择性解锁:
按下遥控钥匙上的解锁按键一次时,只有驾驶员侧门解锁,且油箱盖开启。再次按下遥控钥匙上的解锁按键时,所有车门及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都会解锁。
当按下遥控钥匙的解锁或锁定按键时,其通过后车窗天线和 FM、AM、CL、DAB 和 KEYLESS-GO 天线放大器,发出无线电信号至 KEYLESS-GO 控制单元。然后,KEYLESS-GO 控制单元就会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此无线电信号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检查遥控钥匙的进入授权。如果进入授权有效,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就会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行李箱盖解锁按键(车型 213.0/1,行李箱盖遥控关闭/代码 881 除外):
当促动遥控钥匙的“打开行李箱盖”按键时(短暂 2 次),这通过后车窗天线和 FM、AM、CL、DAB 和 KEYLESS-GO 天线放大器,发出无线电信号至 KEYLESS-GO 控制单元。然后,KEYLESS-GO 控制单元就会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此无线电信号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检查遥控钥匙的进入授权。如果进入授权有效,电子点火开关 (EIS) 控制单元将“开启行李箱盖”请求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发送至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随后促动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中的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马达,以解锁行李箱盖。行李箱盖随后在弹簧力的作用下以机械方式开启至上止动位。
锁止反馈
成功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时,会向用户发送视觉和声响反馈信号。
声响锁止反馈:
声音关闭反馈功能可以在主机控制层级内开启和关闭。主机生成相应的图像数据,将开启请求通过远程信息处理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传输至音频/驾驶室管理及数据系统 (COMAND) 显示屏并将图像数据通过高速视频链接 (HSVL) 线路传输至音频/驾驶室管理及数据系统 (COMAND) 显示屏。随后,主机通过用户界面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和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声响锁止反馈功能的状态发送至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声响锁止反馈功能启用时,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会瞬时促动左侧喇叭和右侧喇叭。为此,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锁止”或“解锁”请求发送到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解锁或锁定时,会立即促动高音喇叭。
如果锁止车辆时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或油箱盖打开,就不会输出声响关闭反馈。
i
有关传感探测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以及油箱盖状态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章节。
视觉锁止反馈:
视觉锁止反馈通过转向信号灯输出。
电子点火开关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锁止”或“解锁”请求发送到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然后,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启用危险警告闪烁器功能。车辆上的所有转向信号灯被同时促动。
解锁时,促动转向信号三次。
锁止时,促动转向信号三次。
如果锁止车辆时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或油箱盖打开,就不会输出视觉关闭反馈。
i
有关传感探测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以及油箱盖状态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章节。
通过中央锁止系统前车门内拉手开关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附加功能顺序

切勿使用遥控钥匙从外部锁止车辆
使用中央锁止系统前车门内拉手开关操作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中央锁止系统 (CL) 可通过中央锁止系统前车门内拉手开关进行操作。
如果按下相应前车门中央锁止系统车门拉手开关中的其中一个中央锁止开关,所有车门以及行李箱或掀开式尾门就都会解锁。允许打开行李箱盖。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左前车门中央锁止系统车门内拉手开关的状态,然后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右前车门中央锁止系统车门内拉手开关的状态,然后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随后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通过相应中央锁止系统前车门内拉手开关中的中央锁止系统关闭开关锁止时,油箱盖就会始终保持解锁状态。
驾驶员车门处于打开状态时,除驾驶员车门和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外的所有车门都会被锁止。
乘客侧车门处于打开状态时,通过左前车门中央锁止系统车门内拉手开关禁用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锁止操作。
当中央锁止系统 (CL) 锁止时,从车内打开一扇车门。
基本上各车门都可从内部打开(装配扩展型防盗保护装置/代码 885 的车辆除外)(装配启用辅助车门锁)或在后车门上的机械式儿童防护锁(美版/代码 494 除外)设置为启用时打开。至少能以机械方式打开相应车门。
如果在锁止之前以全局方式解锁车辆,则所有车门以及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均解锁。允许打开行李箱盖。
行李箱盖解锁按键(开启)(车型 213.0/1,行李箱盖遥控关闭功能/代码 881 除外):
也可使用驾驶员行李箱盖控制按键解锁或开启行李箱盖。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行李箱盖解锁按键的状态并将其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传输至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然后通过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马达解锁行李箱盖。在弹簧作用力下,行李箱盖开启至上部止动位。
通过行李箱盖紧急开启开关开启(车型 213.0,加拿大版/代码 460 或美版/代码 494):
根据 CL 状态,可在高达规定的速度时通过行李箱盖紧急开启开关打开行李箱盖。困在行李箱中的人员可从内部开启行李箱盖。行李箱盖紧急开关配有照明且位于行李箱内。
i
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促动行李箱盖紧急开启开关中的标识灯,使其以 f=1 Hz 的频率闪烁。打开行李箱盖时,标识灯促动 30 min,当关闭行李箱盖时,则促动 60 min。可使用诊断检测仪设置车速阈值。
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直接读取行李箱盖紧急开启开关的状态。按下行李箱盖紧急开启开关时,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促动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止马达,以解锁行李箱盖。在行李箱盖遥控关闭/代码 881 除外的车型 213.0 上,行李箱盖借助弹簧力的作用开启到上部止动位。
通过紧急系统锁止或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装配 HERMES UMTS/代码 360 或 HERMES LTE/代码 362)
在发生遥控钥匙被所在车辆中并且没有备用钥匙等 情况时,可使用车门遥控解锁功能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忘记使用中央锁止系统 (CL) 锁止时,可使用车门遥控锁止功能锁止中央锁止系统 (CL)。
对于这两项服务,服务中心都需要先验证车辆所有人的合法性。中央锁止系统 (CL) 远程解锁或中央锁止系统 (CL) 远程锁止请求由 HERMES 控制单元通过诊断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自动锁止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附加功能要求

中央锁止系统 (CL [ZV]) 已解锁

通过主机或前车门中央锁止系统车门内拉手开关启用功能
自动锁止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中央锁止系统 (CL) 可根据车速锁止或在定义的等待时间过去后自动锁止。
按住中央锁止系统关闭开关约 5 秒并按住中央锁止系统开启开关约 5 秒后起动。确认声通过驾驶员脚部位置的仪表盘扬声器输出。左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中央锁止系统开关的状态并将其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传输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右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中央锁止系统开关的状态,并将其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传输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随后,电子点火开关 (EIS) 控制单元通过用户界面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功能状态发送至仪表盘。仪表盘直接促动驾驶员脚部位置的仪表盘扬声器。
中央锁止系统 (CL) 根据车速执行以下操作:

车速高于 3 公里/小时:
不能再从车外开启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

车速高于 15 公里/小时:
所有车门和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都被锁止。
仪表盘通过用户界面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车速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 (EIS) 控制单元。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评估此信息并启用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锁止操作。
从车内打开车门或使用中央锁止系统 (CL) 车门内拉手开关可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如果 CL 通过车门拉手开关内的前车门中央门锁解锁,则其在车速高于相应限值时保持解锁状态。任一车门打开或电路 15 再次接通或断开时,车辆就会恢复初始状态。
如果行驶期间车门打开后再次关闭,车速超出自动锁止限值,车门在关闭后就会再次锁止。
如果使用遥控钥匙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开始计时长达 t=40 秒的等待时间。等待时间过后,如果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之前并未开启,则中央锁止系统 (CL) 重新锁止。不会输出视觉锁止反馈或声响锁止反馈。
i
型号 213
带代码551 (防盗警报系统(EDW))
自动重锁功能会启动防盗警报系统 (ATA)。
发生碰撞时紧急开启的附加功能要求

车辆锁止(不是通过遥控钥匙)
发生碰撞时紧急开启的功能顺序
如果发生碰撞,紧急开启功能解锁车辆的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和油箱盖。辅助防护系统控制单元通过用户界面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碰撞信号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还会通过直通线路发送至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随后生成“紧急开启”信号并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以下控制单元:

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在一段时间 10 s 后,车门、行李箱 id 或掀开式尾门和油箱盖将解锁。追尾时例外,车门、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和油箱盖会被立即解锁。
i
发生碰撞时,“紧急开启”功能的优先级高于其他所有中央锁止系统 (CL) 功能的优先级。
锁止和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附加功能要求

存在锁止或解锁请求
解锁或锁止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功能顺序
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评估收到的请求并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锁止”或“解锁”请求发送到以下控制单元:

前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通过左前车门中央门锁电机锁止或解锁左前车门锁。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通过左前车门中央门锁电机锁止或解锁右前车门锁。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通过左后车门中央锁止系统马达锁定或解锁左后车门锁。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通过右后车门中央门锁电机锁止或解锁右后车门锁。
通过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外部操作开关执行的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开启操作由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启用或禁用。
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外部操作开关的状态由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直接读取。
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停用或启用油箱盖中央锁止系统促动器的开启请求。如果按下油箱盖(开启请求),就会通过油箱盖中央锁止系统促动器向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发送信号。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检查是否允许开启请求。如果允许,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就会促动油箱盖中央锁止系统促动器中的电动机并释放闭锁钩。
i
型号 213.016/050/053/153/216
充电电缆插座也会通过中央锁止系统 (CL) 锁止或解锁,以防断开或插入充电电缆。
为进行锁止反馈,车门以及行李箱盖或掀开式尾门的状态(开启或关闭)通过以下开关传感探测:

左前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右前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左后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右后车门主锁止位置微动开关

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主卡槽开关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左前车门主卡槽微动开关的状态,然后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右前车门主卡槽微动开关的状态,然后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左后车门主卡槽微动开关的状态,然后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右后车门主卡槽微动开关的状态,然后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后部信号采集及促动控制模组 (SAM) 控制单元直接读取行李箱盖/掀开式尾门锁主卡槽开关的状态并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其发送至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
i
如果通过遥控钥匙解锁中央锁止系统 (CL),即使驾驶员侧门没有完全关闭,驾驶员侧门也会保持解锁状态。在装配 KEYLESS-GO 系统/代码 (889) 的车辆上,整个车辆均会保持解锁状态。在装配代码 883(电源关闭)的车辆上,当电源关闭启动时,CL 已锁定, 即 将车门锁按入首次锁定位置时锁定。有关电动关闭功能的详细信息,请参见“电动关闭功能”章节。
i
型号 213
带代码551 (防盗警报系统(EDW))
如果通过紧急钥匙以机械方式打开锁止车辆上的驾驶员车门,防盗警报系统 (ATA) 就会触发警报。
热保护:
每次手动促动均由电子点火开关控制单元计数。从数值 40 开始,不再进行中央锁止系统 (CL) 的手动促动请求。电流计数器状态每 7 s 减少一。仅当计数器读数再次下降到 40 以下时才会再次执行手动促动请求。
辅助车门锁的功能顺序(装配扩展型防盗保护装置/代码 885):
当所有车门关闭并且车内保护系统(装配车内保护系统和防拖车保护系统/代码 882)启用时,车门内拉手和车门锁之间的连接以机械方式断开(锁止中央锁止系统时),这样就不能再从车内打开车门。不能再从车内打开车门。这可以防止通过砸碎车窗从车内开启车门进入车辆。
中央锁止系统锁止时,电子点火开关 (EIS) 控制单元还会通过车内控制器区域网络 (CAN) 将“附加锁止”请求发送至以下控制单元: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
左前车门控制单元促动左前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
右前车门控制单元促动右前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
左后车门控制单元直接促动左后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
右后车门控制单元直接促动右后车门辅助车门锁促动器电机。
电动关闭功能的功能顺序(装配电动关闭功能/代码 883)
电动关闭功能能够以最低的噪声和最小的作用力使车门关闭。如果将车门锁压入安全锁销中(由相应的安全锁销微动开关探测),则关闭程序开始。一旦到达主掣子位置(由主掣子微动开关探测),则关闭程序终止,电动关闭促动器电机沿相反方向短时促动,以缓冲机械部件。开启车门时,电动关闭促动器电机沿相反方向促动,直至到达初始位置。如果操作电动关闭促动器电机微动开关,则到达初始位置。拉动车门拉手或拉动车门内拉手都会中断关闭程序。
感应到车内车门拉手、车内车门拉手微动开关的拉动。拉动车门拉手由外部操作微动开关记录。相应的前车门控制单元或后车门控制单元直接读取所有微动开关传来的信号,并相应地直接促动电动关闭功能促动器电机。
i
如果车门快速关闭以致于到达主卡槽位置时没有启用电动关闭功能,电动关闭功能仍会启用。
热保护:
每次关闭过程在相应的前车门控制单元或后车门控制单元中递增。最大 在 280 s 内可完成 20 次关闭程序。电流计数器状态每 14 s 扣除一次。当次数减小到 20 以下时,关闭程序恢复。
中央锁止系统 (CL) [ZV] 的电气功能图
PE80.20-P-2050-97DBA
电动关闭功能的电气功能原理图
型号 213 带代码883 (电动关闭功能)
PE80.40-P-2050-97DBA
防盗和锁止的系统部件概述
GF80.00-P-9999F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