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气囊、安全带拉紧器断开装置(燃爆式部件)和蓄电池作业的一般安全规定 |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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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允许由受过培训的维修人员进行检测、装配和维修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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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爆式部件只能在安装状态下使用制造商许可的车辆诊断测试仪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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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燃爆式部件和安全气囊控制单元 -J234- 上进行作业时,必须在点火开关接通的状态下断开蓄电池的接地线。然后遮盖好蓄电池的负极端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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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在点火开关接通的状态下连接蓄电池。此时,车内不允许有人逗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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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重新连接蓄电池后点火开关没有接通“组合仪表上的指示灯未亮起”,则只能由坐在调至最靠后的驾驶员座椅上的人来接通点火开关(钥匙/按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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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蓄电池时,必须遵守维修手册中所说明的工作步骤
→ 修理组: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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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操作安全气囊拉紧系统的燃爆式部件之前(如脱开电气插头),维修人员必须排除自身静电。通过短暂触摸如车门锁止楔之类的金属部件可释放自身静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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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允许打开或维修燃爆式部件,只允许使用新部件(否则会有受伤的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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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燃爆式部件曾掉落到坚硬的地板上或受到损坏,则不允许再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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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中断时,要把燃爆式部件重新放回到运输容器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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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连接乘员保护系统组件时,仅允许执行此项工作的人留在车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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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爆式部件不得接触到油脂、清洁溶液或类似物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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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污染物,例如机油,油脂,油漆,染料或溶剂已渗入安全气囊单元的织物中,必须更换安全气囊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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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在短时间,也不允许将燃爆式部件置于 100°C 以上的高温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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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拆下的驾驶员和副驾驶员安全气囊单元在存放时必须将有软垫的一侧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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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下旧的安全气囊单元,将有软垫的一侧向上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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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运输容器中取出新的安全气囊单元,将有软垫的一侧向上存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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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拆卸和安装安全带拉紧器单元时,应特别谨慎操作,安全带拉紧器单元操作不规范非常有可能发生危险伤及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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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机械损坏(凹痕、裂缝)的张紧器单元必须更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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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接安全带拉紧器时,所有机械部件(包括 3 点式安全带的部件)都必须正确安装。如果由于空间不足而无法连接安全带拉紧器单元,则必须将安全带带身完全卷起后进行连接。这时注意并遵守附加的安全说明,则不会存在较高的危险。最重要的是在连接安全带拉紧器单元之前,检查蓄电池是否已断开且装配人员是否已释放自身静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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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不同的碰撞情况下,有可能安全带拉紧器已被触发,但是安全带限力器并没有被触发。这些部件与未被触发的部件的处理方式必须不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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