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为湿地抓地力建立湿地抓地力指数 G。湿地抓地力指数 G 通过减速测试(从 80 km/h 减速至 20 km/h所需的距离)建立,使用位于湿滑表面上的标准化车辆。测试使用预先定义的标准参照测试轮胎(SRTT),从中计算出湿地抓地力索引 G。使用产生的平均充分发出减速度(mfdd)来进行计算。 |
充分发出的平均减速度(mfdd)经过如下计算得到: |
S - 80 km/h 到 20 km/h 之间测得的制动距离,以米为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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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t |
湿地抓地力分类列于 EU 规定(EC) No. 1222/2009 中,轮胎位于相应分类中。 |
B - |
3 到 6m 更长制动距离,与分类 A 比较 |
C - |
3 到 6m 更长制动距离,与分类 B 比较 |
E - |
3 到 6m 更长制动距离,与分类 C 比较 |
F - |
3 到 6m 更长制动距离,与分类 E 比较 |
1 - |
当在 80 km/h 的速度下紧急制动时,分类 A 到分类 F 之间的制动距离超过18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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