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
电眼呈淡黄色时,严禁对蓄电池进行检测或充电。严禁进行辅助起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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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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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注意在充电器上调节正确的充电模式,否则会导致耗电量的检测结果错误。 |
为了很快了解已放电蓄电池的状态,可以根据充电过程中蓄电池的耗电量来判断,是否必须更换蓄电池,或者必须将蓄电池充满。 |
 提示
如果在带打印机的蓄电池测试仪 -VAS -的显示屏上显示“检测耗电量”这一测试结果,那么每次都要检测耗电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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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带打印机的蓄电池测试仪 -VAS -进行检测时出现下列测试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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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当测试仪无法开启(无 LED 亮起,无打印输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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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带打印机的蓄电池测试仪 -GRX-3000DZ-进行检测时出现下列测试结果: |
根据带打印机的蓄电池测试仪 -GRX-3000DZ-的测试结果 → Kapitel,为了能够明确判断蓄电池状态,必须执行其它检测步骤或操作。 |
充电过程中,通过检测蓄电池耗电量,可以在短时间内判断部分放电或过度放电的蓄电池。 → Kapitel再充电后是否可以重新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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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使用 VAS 5095A、VAS 5900、VAS 5903 检测时,充电器至少提供 30 安培的充电电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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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蓄电池充电器 -VAS 5095A-充电时,必须使用电流感应钳VAS 5051B/7 测量蓄电池的耗电量。蓄电池充电器 -VAS 5900-和蓄电池充电器 -VAS 5903-显示设备上的耗电量。蓄电池充电器 -VAS 5900-根据菜单的设置自动检测耗电量。 |
如果耗电量 A 大于额定容量 Ah 的 10%(例如, 61 Ah 的蓄电池大于 6.1 A),给蓄电池充满电并重新进行测试。 |
 提示
带有两个 6V 玻璃纤维蓄电池的 Eos 车中,充电电流只能比蓄电池额定容量高 5%(安培)。Eos 车中的示例:50Ah 的蓄电池充电 5 分钟后,充电电流必须高于 2.5 安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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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充电电流高于额定容量的 10%,请将蓄电池充满(请注意上述说明中 Eos 的例外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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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电池静止两个小时后,进行蓄电池负荷检测 → Kapitel。 |
如果在充电开始 5 分钟后,充电电流低于额定容量(安培)的10%(在带 2 个 6 V 蓄电池的 EOS 车中,为5 %),(也就是说,对于一个 50 Ah 蓄电池小于其充电电流 5 安培),请更换蓄电池。在保修和优惠情况下,填写蓄电池检测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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