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适应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控制
自适应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控制
自适应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控制
自适应式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功能为现有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延伸。若前方没有车辆,速度则保持不变,如同传统的定速定速巡航控制。速度是由驾驶员设定,如同传统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方式。
如果前方有一辆车的行驶速度低于设定速度,速度自身将自动调整,以便获得所设定的与前方车辆的时间间隙。这种情况下,前向感知模块(FSM)的自适应式定速定速巡航控制对发动机控制模块(ECM)进行控制,必要情况下,也将控制刹车控制模块(BCM)保持着设定的时间间隙。
与前方车辆的时间间隔是由驾驶员以五个阶段设定,每一阶为 1 至 2.5 秒。
系统启动时,使用自前一个驾驶周期以来最后选取的间隔。
若要变更间隔设定,驾驶员按动方向盘开关,左(SWSL)上的一个按钮,增加或减少间隔。方向盘开关,左(SWSL)经由LIN通信向中央电子模块(CEM)(4/56)传输信息,表明启动的按钮。中央电子模块(CEM)经由CAN网络将这一信息转发至前向感知模块(FSM)(4/80)。
在手排变速器的车辆上,自适应式定速定速巡航控制功能仅限车速在约30 km/小时以上时使用。
含自排变速器之车辆亦可自适应车速在30 km/小时以下的前方车辆。如果前方车辆停止,自适应式定速定速巡航控制将停下车辆,并使用行车刹车使车辆保持静止。若要在车速低于30 km/小时时启动定速定速巡航控制,前方车辆需在合理距离内。请注意,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最低可编程速度为30 km/小时;即使定速定速巡航控制可令车辆跟随另一辆车减速至静止,也 无法 选择更低的车速。
主刹车仅能让车辆保持静止最长达 240 秒,当手刹车(非 V40 (2013 -)及V40越野车)自动取代后车辆即保持静止。当前车移开且车辆静止不到 3 秒时,自适应定速巡航控制系统本身便会自动启动。
当自适应定速定速巡航控制跟随一辆处于停顿状态的车辆,且驾驶座车门已开启,安全带已解开,发动机已关闭或出现系统故障(非V40 (2013 -) 及 V40越野车)时,亦会自动采用驻车刹车。然而,如果车辆已静止超过3秒,驾驶员必须重新启动自适应定速定速巡航控制,使车辆可继续跟随。启动方式是按下“恢复”按钮或轻踩油门
定速定速巡航控制因驾驶员的某些操作而暂时解除:
使用行车刹车
踩下离合器踏板的时间超过1分钟
移动排档杆至空档位置(自动变速器)
驾驶员保持车速高于设定速度的时间超过1分钟
随后驾驶员应控制车速。踩下油门踏板令车速暂时增加,如超车,并不影响定速定速巡航控制的设定。汽车会在油门踏板松开后恢复到最新储存的速度。
自适应式定速定速巡航控制功能依赖于车辆其他系统。如果某个系统停止工作,定速定速巡航控制也将自动关闭。该功能自动解除后,车辆将发出信号声音并显示“定速定速巡航控制解除”的讯息。随后驾驶员需采取措施,调整与前方车辆的速度和距离。
功能自动解除可能由于:
发动机转速过低/过高
车轮失去阻力
刹车温度高
前向雷达(FLR)被覆盖,如湿雪或下大雨(雷达波被阻)。